石台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采购
公告日期:2022年5月6日
开标日期:2022年5月27日10:00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潥阳市泓口路333号
成交金额:31100000.00元
成交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石台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培训、验收等。
招标人名称:石台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113号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705664139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
项目负责人:钱工 联系电话:13167606009
公告期限: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联系电话:1316760600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石台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人民南路新天地8号楼6楼
版权所有: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66-6025135